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26日聲明書
今日上午又有網路新聞,藉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寄發之公文,對本公司強加撻伐,完全沒有本於媒體中立、平衡報導之基本原則,為充分之訊息調查,或給予本公司澄清說明之機會。對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8月31日所發公文提及之一審判決,與最新之111年6月7日二審確定判決認定之理由不同,礙於工程會並未向各該受文單位同時揭示二審判決,為此本公司已正式書面函達工程會要求更正(全文如下);特此呼籲各該針對性質強烈之媒體報導因給予同等篇幅之平衡報導,亦請長期以來於幕後推動抹黑本公司之黑手,適可而止。
本公司參與所有政府標案,全部依法定程序辦理,如有履約過程確有不法,招標單位早就依法解約並求償,鏡週刊針對性報導已經不止一次,而且每一次出刊前從不曾向本公司查證及平衡報導,甚至惡意曲解客觀之判決內容,惡意誤導閱聽大眾,本公司必須再度嚴正澄清,且不排除尋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。本公司對於工程會之意見提出更正要求之函文,有完整一致性,請各家媒體若要刊載時,務必全文刊登,勿僅擷取片段而佯裝平衡報導,倘再以斷章取義方式致誤導閱聽大眾認知,即屬惡意,難謂有盡合理查證與平衡報導之能事,相關人等自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。